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
一、拍卖标的物:元氏县东杜村涉案房产及石家庄市东风电缆厂所有的机器设备。整体拍卖保留价:103.338566万元(其中:房产83.119284万元,机器设备:20.219282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面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机器设备拆装运费和房产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否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执行部门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联系人:李女士、苏先生
联系电话:0311-85685654、13513110348
0311-66635025、13081032139
法院监督电话:0311-85187194
执行法院电话:0311-80672720
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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