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9日10时至2017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河北省正定县正定镇北关村东的两宗涉案土地、房产及树木。两宗土地连为一体,均为国有工业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正定国用(2002)字第0165号,证载土地面积:13746.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正定国用(2002)字第0166号,证载土地面积:48010.1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200420号,房产总建筑面积:1215.84平方米以及地面上无证房产和树木。拍卖形式: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3741.728万元(起拍价),竞买保证金:375万元,拍卖竞价幅度10万元递增。执行案号:(2015)石执字第00417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5月25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已看样和未看样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自行到相关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6月1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开户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账号:62320109058647)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11-8518719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11-85187367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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