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12月18日9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咸丰县高乐山镇:
位于晨光村一组房地产一宗,土地面积140㎡,土地证号:咸国用(2006)第00108号,性质为出让、住宅用地。房产建筑面积281.21㎡,3层,砖混结构,房产证号:咸房权证高私字第0529号。拍卖参考价50.67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7日16时,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于2014年12月17日16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收款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恩施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17761101040001013)。申请人、相关权利人参加竞买的,也应在上述报名期内办理竞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特别说明:
1、标的拍卖成交后,由咸丰县人民法院负责移交;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等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详情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谢女士 0718-8241541
报名、拍卖地点:航空路16号金帝国际1单元802室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718-8299821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恩施春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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