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公告 > 其它>正文

台州十份村房地产拍卖

发布:浙江省路桥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2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王丽 关注:

    浙江省路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20日10时至2014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十份村的房地产,该房产房屋混合结构,共2间5层相邻房屋,坐东朝西,简单装修,水电卫设施齐全。土地使用权查询后证载面积126.4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78.0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普通住宅。房屋临街。
    起拍价:95.08万元,保证金:9.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1日10时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2014年11月13日后联系0576-82510563(周法官)组织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11月17日10时前与路桥区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账号:63215012011100100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市鼎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鼎法估字(2014)路第31001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6-82510563(周法官),82510191,82510032
    监督电话:0576-82510560、88553028
    联系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路桥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浙江省路桥区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

  • 海宁镇龙悦府89㎡房产拍卖

    海宁镇龙悦府8

  • 桂林经贸广场109㎡房产拍卖

    桂林经贸广场1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