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17日9时至2014年11月17日21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黄金戒指(属足金),重量:3.62克,鉴定价值为1079元
起拍价:1079元,保证金:400元,加价幅度:5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之日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不方便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需邮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邮寄过程中的损毁、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4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1月2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商城县人民法院财政支付中心,开户行:商城县工商银行,账号171802280902100753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拍品咨询电话:0376-6367522
监督电话:0376-6367552。
联系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商城县人民法院。
商城县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