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金属回收有限公司51.67%国有法人股权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拟定于2011年9 月15 日上午10时整在台州市新台州大厦436室公开转让台州市黄岩金属回收有限公司51.67%国有法人股权(优先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底价及保证金
本次转让标的为台州市黄岩金属回收有限公司51.67%国有法人股权(优先股),转让底价295.10万元,竞买保证金88万元。
报名截止日仅一家报名受让的,经确认后以协议方式转让给该受让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实施拍卖程序进行转让。
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四、 受让人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凡报名者企业法人须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与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公司章程与相关决议及企业资信证明台州市黄岩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股东须提供股权证明文件,其享有优先购买权。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报名时须缴付保证金人民币88万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开户单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六、 报名、展示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11年 9月 8 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电话:0576-88685180、88685177
监督电话: 88517507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