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2月23日10时在佛山市南海产权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佛山市南海区水电综合经营总公司和佛山市南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委托方)分别持有的佛山市南海南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和40%股权(交易编号:GZ1KA311GD1000003)(查看详细资料)。
二、拍卖时间:2011年2月23日10时
三、竞买条件: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或佛山市南海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的信息公告。
四、保证金及缴纳时间:符合基本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即日起至2011年2月14日17时前,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以银行达账为准),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者不具备竞买资格。开户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羊城支行,账号:0319014140000136。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2010年2月14日17时前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纳的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在参与拍卖时作为竞买保证金。若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则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若竞买人未被确认为买受人,则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地予以退还。
五、展示时间(尽职调查时间):2011年2月10日和11日
六、注意事项:意向竞买人必须于2011年2月14日17时前到广州产权交易所或佛山市南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登记须提交的文件、证明等资料清单及参考格式请从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中下载。意向竞买人须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佛山市南海产权交易中心和委托方的资格审查方具有竞买资格。
七、特别事项约定:如本项目在拍卖公告期内未征集到2家或以上满足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其他交易方式实施转让。
八、联系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162号二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13号综合楼南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