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0年12月15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龙溪北路167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莫明华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24000股的股权,起拍价10万元。此标的报名前必须持有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出具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二、标的展示: 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2月14日下午4时止。
三、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保证金,才能领牌参拍。
四、联系电话:张先生 391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