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6日10时至2015年11月6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万股权。
起拍价:11.22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符合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诸暨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诸暨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自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1月5日15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两个人报名,达到保留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为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与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核实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一旦参加竞拍视为对本标的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符合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条件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1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诸暨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诸暨城东支行 ,账号:12110244292000609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5-87281709(咨询拍卖相关操作)
0575-87282373王法官(承办法官)
监督电话0575-87282365、0575-87253665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57号
诸暨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