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30日10时至2015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
一、 拍卖标的:浙江苏特尔热能有限公司所有的持有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的0.0775%,出资额为854396股。
报名资格条件:1、乐清本地的优质法人企业;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治理完善,产权关系明晰;3、经营效益良好,连续二年以上盈利,截止2014年底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权益性投资占净资产的比率原则上不高于50%(合并报表口径);4、能够长期持有乐清农商银行的股份,社会信誉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5、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6、单个企业股权买受后的持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关联企业股权买受后的持股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
评估价 :300.2692万元。
起拍价:240.3万元,保证金: 24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0月13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2月1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乐清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账号:270101040001850或在本院开票窗口支付现金和刷卡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61607657,监督电话0577-61601208。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良港东路乐清人民法院大楼
乐清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