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12日10时至2015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通富利纺织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赣榆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90万股股权。
评估价:10395000元。起拍价:10395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 元。设保留价。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江苏赣榆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条件,即《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变更持有股本总额5%以上、10%以下的单一股东(社员)的变更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报名时间:符合条件并有意竞买者,须于2015年9月28日前向江苏赣榆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其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银行法人机构初审后上报银监分局审查决定。凡未经审核或经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与竞买。江苏赣榆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8-86267018或1886138116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股权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江苏赣榆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成交价不含税费,成交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该股金拍卖成交之前产生的法律孳息和分红不予拍卖,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2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行南通濠南路支行,账号:49625822848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68506484,监督电话 0513-89070666
联系地址: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304室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