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宝瑞服饰有限公司70 %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70.1万元。
三、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5年3月2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 服装及服饰的批发和销售。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为57.62万元。
标的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1
| 福建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70%
|
2
| 王晓江
| 30%
|
标的企业近期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项目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总资产
| 103.46
| 102.25
| 101.09
| |
总负债
| 1.26
| 0.02
| 0.00
| |
所有者权益
| 102.19
| 102.24
| 101.09
| |
营业总收入
| 0
| 0
| 0
| |
净利润
| 1.97
| 0.05
| -1.14
| |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福州宝瑞服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7.62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70%股权。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1.能严格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标的公司现有股东王晓江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由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毕日止,转让标的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人应在本项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本次股权转让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法依规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必须接受标的公司现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5、在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原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六、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七、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评估结果已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八、公告期限: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2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竞买人止或另行公告)。
九、交易方式:若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时,可按受让方报价与挂牌价孰高原则确定转让价格和受让方;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密封式加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十、联系方式:电话:0591-87855200、87845911、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