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13日10时至2015年4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董*所有的在上虞农村合作银行9.5万股股权。
拍卖起拍价:20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受人应符合监管部门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上虞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上虞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自2015年3月28日起至2015年4月12日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为上虞市信融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一旦参加竞拍视为对本标的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符合上虞市信融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条件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执行户,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账号:0019596847000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
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参见绍时代评字[2015]第50号单项资产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5-82509089(顾)、0575-82509115
监督电话0575-82509029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峰山路397号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