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18日10时至2015年3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温岭农村合作银行的股权169400股(自然人股),股金证号:000124256。入股日期:2004年9月17日。
起拍价:64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①户口在温岭本地或在温岭本地有固定住所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年以上;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③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④具有良好的资本补充能力;
⑤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
⑥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竞买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竞买人需事先向温岭农村合作银行咨询本标的过户所需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椒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椒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17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张法官。联系电话:0576-8810816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了解核实所入股浙江温岭农村合作银行等经营及其他状况,未作了解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可能产生的各项税、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应由原权利人承担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网上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与椒江区人民法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3月30日10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解放路支行,账号91020104000100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中兴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4)第219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 0576-88108165,监督电话0576-88108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