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10日10时至2015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股金29.4万股及收益。竞买人限于湖州市本级辖区的吴兴区、南浔区企业法人(中外合作、合资与外资企业需经商务部批准);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境内非金融机构属重组改制的,重组改制后,该企业主营业务、主要控制人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其重组改制前的经营年限及业绩可连续计算;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具备补充农合行资本的能力,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对拍品质量或瑕疵的知晓,应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起拍价:85.8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如网拍中需委托他人拍卖的,请在公告看样时间前向我院提交委托手续。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委托。(提交材料:委托书、委托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含隐性)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门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海门支行,账号:38300562601815002977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80781227(曲法官)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门市嘉陵江路999号海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