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苏州市天澜物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CQ14232-SCJ2014041 | ||||
转让行为 |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苏高新国资委办【2014】145号关于同意天澜物业100%股权公开挂牌的批复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4年11月28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4年12月26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市天澜物业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320512000221144 | ||||
注册资本(万元) | 115100 | ||||
法定代表人 | 戴志强 |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天都商业广场1幢101室 |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职工人数(人) | 3 |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其他 | 公司成立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经营期限为2014年10月16日至2044年10月15日。 | ||||
标的企业 | 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115315.78 | |||
净资产(万元) | 115315.78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00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0.00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0.00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苏州恒安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恒安信评报字(2014)109cs 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4年11月 25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 115326.56 | 净资产(万元) | 115326.5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15326.56万元 | ||||
特别事项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标的企业所有职工均由转让方派驻。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后,所有职工仍回转让方任职,因此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 放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 见其他说明第2 | ||||
其他重要事项 | 因业务发展需要,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转让方”)以持有的天都商业广场1幢房地产(位于苏州市虎丘区长江路211号,建筑面积121397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4层)作为实物出资形式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苏州天澜物业有限公司(下称“标的企业”),该房地产目前对外出租,房产南楼部分出租给苏州美罗百货有限公司(下称“美罗”),租期20年,北楼部分目前出租给苏州泉屋百货有限公司(下称“泉屋”),租期15年。由于原租赁合同为转让方与美罗和泉屋签订。标的企业成立后上述房产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将变更为标的企业,标的企业作为新出租方将维持原出租方与承租方所签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变,不得随意变更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相关的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之中。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对上述房地产租金收入的分配原则为:受让方在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前(含付清全款当日)的租金由转让方享有;受让方在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后的租金由标的企业享有。 | ||||
转让参考 | 115326.56万元 | ||||
受让方应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
备查文件 | 1、审计报告(恒安专审(2014)052SZ号);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选择一次性支付的,必须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转让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选择分期支付的,必须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50%的股权转让款(含保证金)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其余价款应当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并在一年内付清。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武小姐、徐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12-67868905、67868646 | ||||
传真 | 0512-67868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