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在湖州市龙溪北路167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张伯方在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中所持有的原始资格股1000股、投资股400股及其收益和吴玉方在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中所持有的原始投资股8000股及预期收益。整体拍卖,起拍价3.5万元。
二、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0日下午4时止。
三、拍卖时间:2010年10月21日上午10时。
四、竞买登记: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交纳标的起拍价10%的保证金,方能领牌参拍。
五、注意事项: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委托方是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 届时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的自然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被执行人张伯方、魏韦、吴玉方享有竞买权。
六、联系服务人:李先生 2050369 13506721008 祁先生 503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