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1年3月16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龙溪北路167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湖州菱灵水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176000元股金的股权,起拍价176万元。
2、湖州市菱湖振兴铜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80000元股金的股权,起拍价80万元。
3、孙中文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17600元股金的股权,起拍价8.8万元。
4、孙荣荣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8000元股金的股权,起拍价4万元。
二、预展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3月15日下午4时止。
三、竞买登记: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保证金,才能领牌参拍。
四、注意事项:
1、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委托方是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2、标的报名前必须持有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