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内容:
本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0年9月15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贸大厦西楼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丁振伟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250000股的股权,起拍价60万元。保证金6万元
2、任新根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40000股的股权,起拍价10万元。保证金1万元
3、杨建荣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33167股的股权,起拍价8万元。保证金0.8万元
4、费新龙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8000股的股权,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5、杨海荣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4800股的股权,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6、宋永明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4800股的股权,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7、潘锦汉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4800股的股权,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标的相关情况详见《拍品告知》。以上标的委托方为人民法院,均有保留价;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二、咨询、展示、报名时间:2010年8月31日至9月14日16时,9号标的由本公司统一安排实地看样。
三、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于报名截止时前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转账方式以银行入账为准),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后,方可领牌竞买。
四、联系电话:2063155
联系地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贸大厦西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