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4年2月25日下午15时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二楼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 湛江市高岭土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
截止2013年9月21日,该债权资产包债权总额5,967.47万元,其中,本金4,300.80万元,利息1,666.67万元(备注:美元兑人民币按1:6.1475折算,债权金额为债务人破产之日的金额,破产之后的利息未计算在内)。2户债务企业均已于2001年12月宣告破产,目前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结。该资产包债权中,一笔本金480万美元的贷款由湛江卷烟厂(已被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兼并)提供担保;一笔本金300万元以高岭土生产设备、生产线一条抵押;一笔本金250万元由湛江市高岭土公司以燃烧器一套、高岭土生产设备、生产线一条抵押。上述抵押机器设备已由破产清算组委托拍卖。委托方诉湛江市高岭土公司、湛江市科林高岭土有限公司和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被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湛江市高岭土公司、湛江市科林高岭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结为由,裁定中止诉讼。
该标的按现状带瑕疵拍卖,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风险。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法律文书为准。买受人必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湛江市国资委、湛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本资产包享有优先购买权。
竞买保证金813万元,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2月24日下午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帐号:44001581301050304518-000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以到账为准)。竞买人办理竞买保证金汇款时必须注明欲竞买的拍卖标的名称,并在拍卖会前携带进帐凭证原件和有关证件(个人的需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需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署有关文件。
备注: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竞买。
标的展示时间:2014年2月20、21日(预约)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二楼 电话:020-38869816 13924075188(桂先生)
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6楼、20楼E1、G、H室 电话:13556072027(叶女士)
委托方电话: 020-38791719 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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