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8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贸大厦西楼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浙江虹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长兴永鑫小额贷款公司8%的股权,起拍价1370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3年7月24日至8月7日16时报名、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于报名截止时前至浙江虹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交纳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浙江虹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浙江长兴农村合作银行洪桥支行,账号:201000104225031,转账方式以银行入账为准),凭浙江虹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出具的收据至拍卖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后,方可领牌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注:该标的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电话:6227552,有保留价。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该标的报名前需到长兴永鑫小额贷款公司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
四、联系方式:0572-2063155 656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