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17日10时30分在莒南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五楼)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孙秀玲所有的股金评估价:39028.83元,竞买保证金:7000元。
李义彬所有的股金评估价:22573.43元,竞买保证金:4000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一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并于拍卖日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联系方式:0539-80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