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1月22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贸大厦西楼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莫某某持有的浙江省吴兴农村合作银行股金200000元及其收益,起拍价88万元。保证金8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3年1月6日至1月21日16时报名、看样(工作时间)。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于报名截止时前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2-4号标的交纳起拍价10%的保证金(转账方式以银行入账为准)],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后,方可领牌竞买。
注:委托方为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标的浙江省吴兴农村合作银行的自然人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申请执行人钱正正有竞买权。
四、联系方式:0572-206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