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300万股。保证金:¥:76万元。
上述标的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交齐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07月23日15时前携带有效证明(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到我公司办理有关竞买手续,并于2012年07月20日15时前到我公司交纳保证金或汇入人民法院指定银行账户(支票、转账、汇款等形式须在上述时间显账,否则视为未交纳)。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具体拍卖事宜及人民法院账号,请致电我公司进行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
二、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当在拍卖日前按照本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参加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拍卖时间:2012年07月24日下午14点
四、拍卖地点:全国农业展览馆内(农展宾馆四层402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
五、预展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07月20日15时(请提前预约工作时间)
六、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七、咨询电话: 010-64622088 13681505360
八、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路1号国门大厦A座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