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密云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于2012年4月23日上午10时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潮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评估价686.28万元,保证金100万元,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交清案款。
保证金应于2012年4月20日15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号,竞买人缴纳完保证金后可到我公司查阅有关该标的的评估报告等资料,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优先购买权人须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预展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20日
三、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拍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195号华腾新天地5楼501室拍卖大厅
五、联系电话:010-87952873 15010123577(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