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4月6日上午10时在温州新南亚大酒店四楼百乐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温州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宁波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8.5%股权,起拍价:55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4月5日下午5时止,标的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即日起至4月5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在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三楼本公司办理报名。请凭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起拍价的10%)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保证金账户: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交行信河支行,账号:333506000012015009555。
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2、届时请标的执行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优先权人到场,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3、因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标的中止(撤回)拍卖。
4、以上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以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
5、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
四、联系电话:0577-88355555 8833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