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月6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赵伟忠在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股金14400元及收益,起拍价7万元,有保留价;
2、杨金田在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股金11200元及收益,起拍价5万元,有保留价。
二、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月5日下午4时止报名、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交纳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
注:标的委托方为吴兴区人民法院,浙江南浔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1号标的申请执行人蒋忠良享有竞买权,2号标的申请执行人杨小燕享有竞买权;如有缺席不到场的,不影响该物品拍卖,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18805721130(施先生) 13059965092(袁先生) 2361512(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