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22日10时至2015年10月22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豫HR0010号别克牌SGM7243ATA(君越)小型轿车一辆,车辆识别代号:LSGGF53W4BH107992,发动机号码:110460007,燃油种类:汽油,排量/功率:2384/137kw,自动挡,轮距:前1565mm后1574mm,轴距:2837mm,外廓尺寸:长5000mm宽1858mm高1497mm,制造厂名称: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机动车所有人为闫波,机动车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行驶里程表显示行驶里程为65804公里,车身颜色为黄色,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2011年4月13日,检验有效期止2013年4月,车辆保险已到期终止。(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二、评估价:106880元,起拍价:10688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违章记录:违章情况不祥,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5年10月21日17时30分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来博爱县人民法院联系安排看样。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博爱县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博爱支行,账号:170902380904900722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91-2656501
咨询电话:0391-2656505 李法官
联系地址: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
博爱县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