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6月12日10时至2014年6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温州奔宇人造革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平阳县郑楼镇工业园区A-1的房地产:建筑总面积为10217.36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为9299.24平方米、违章建筑面积约918.12平方米);土地证载使用权面积15991.24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52年10月10日。拍卖物所涉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本院对违章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不承担责任
权证编号:平阳县房权证郑楼镇字第002669号、001625号、0810000608号;土地证号为平国用(2008)第14-8041号
买受人是否达到入园条件,自行向辖区管委会咨询,否则因此造成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
标的物所有权(使用权)转移至买受人名下双方所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及其他所欠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2615万元,保证金:28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6月11日16时止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在交易过程中被执行人应缴纳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补缴。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6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7月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 0012 0191 1111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0577-63889913,监督电话0577-63889986。
平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