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4月7日10时至2014年4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浙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的工业用房(含装潢及办公用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
该地块东临昌源木业、南至纬十一路、西邻浙江汉莎洗涤用品公司、北靠纬九路。估价对象工业用房包括有权证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4891.5平方米,无权证建筑物总面积213.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533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45.25年。资产情况祥见明细表。
拍卖起拍价:2880万元,保证金:280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3月21日起至2014年4月6日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5月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虞市人民法院执行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虞青春支行,账号:3300165644505990000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绍世博估(2013)字第0803号土地估价报告、诸正和房(估)字2013第G14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绍时代评字(2013)第879号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咨询电话:0575-82509092、82509115
监督电话0575-82509029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峰山路397号
网址:http://www.sycourt.org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