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7月06日10时至2020年07月0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3号房地产。
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3号,规划用途工业(非住宅),建筑面积15539.4平方米(其中1幢2264.09平方米,2幢13275.3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042平方米,权证号浙(2017)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09043号,有租赁,共计2幢建筑物,各幢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幢为钢砼结构,共5层,所在层数为地上1-5层,外墙面为涂料,塑钢窗,建筑面积2264.09平方米,建成于2005年。平均层高约3.2米,刚性平屋面,按层设卫,室内水、电、网络、通讯等设备完善。一层原为食堂,目前空置做仓库使用,地面地砖,墙面和顶棚为乳胶漆,二层东面为健身房,地胶板地面,墙面为清水漆,西面为公司会所,地面抛光砖,墙面电视墙部分为大理石,其余为部分木护墙,部分艺术砖,艺术石膏吊顶,红木包柱,铝合金窗配以艺术窗帘,3-5层均为简易办公装修,复合地板,玻璃隔断,水泥顶棚,乳胶漆墙面。
2幢为钢砼结构,共11层,地上10层,地下1层,外墙面1-2层为石材,其余为涂料,塑钢窗,建筑面积15539.40平方米,建成于2005年。一层层高4.5米,其余楼层平均层高约3.5米,刚性平屋面,地下一层层高约3米,现为地下车库,消防和配电房。按层设卫,配有两部电梯。室内水、电、网络、通讯等设备完善。一层大堂挑空设计,地面为大理石,墙身铺砌磨光花岗石、天花板采用特色石膏板及铝合金薄板配以灯饰;大堂电梯门厅地面为大理石,墙面为大理石,一层其余部分装修已经拆除处于毛坯状况。2-5层均为简易办公装修,室内公共部分水磨石地面为主、部分室内强化地板地面,部分地面铺地毯,乳胶漆墙面,顶棚多涂料;局部室内毛坯。5层半层安装约克中央空调风冷冷水机组,型号为YCAE40RMC-B。6层室内地面部分抛光砖、部分强化地板地面,乳胶漆墙面,轻钢龙骨石膏板板吊顶。玻璃隔断。7层室内地面部分抛光砖、部分强化地板地面,乳胶漆墙面,水泥清水墙顶部,玻璃隔断,格力中央空调,型号GMV-560W/A。8层地面为大理石,公共部分为大理石墙面,室内木护墙加玻璃隔断,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有长租约,室内装修为租客装修,根据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需恢复原状。9-10层为复式结构使用,大堂挑空设计,地面为地面为咖啡网纹与土耳其闪电米黄大理石镶拼,墙身铺砌进口磨光花岗石,纯白大理石镶饰、天花板采用特色石膏板及铝合金薄板配以高级灯饰,室内走廊和公共部分为大理石地面,大理石墙面,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木护墙加玻璃隔断,办公室房间室内为木地板,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墙纸墙面,卫生间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墙身铺设光面瓷砖、防潮天花吊顶、大理石洗手台盆及成套洁具,楼层采用大金中央空调,型号为RHXYQ12PY1。
标的物宗地内还有两幢无权证的附属用房,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门卫房:钢混结构,面积约50平方米,层高3.5米,刚性平屋面,外墙为瓷砖,内部装修一般,成新率一般。
1幢边附属用房,简易轻钢结构,瓦屋顶,面积约92.80平方米,地面为瓷砖,室内无装修。。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出让/存量房;权属人为杭州XXX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登记日期:2017年04月14日,终止日期:2053年09月02日;权利负担信息: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办理抵押登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6067万元,起拍价:4247万元,保证金:84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规范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的通知,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4)竞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具备竞买资格的主体可参加竞买(竞买资格请咨询国土资源局及相关职能部门);
5)目前标的物上存在租赁情况,租期详见评估报告,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一旦买受人买受后,上述租赁合同对新买受人具有约束力,详见附件;
6)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0年06月22日10时至10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400-883-1966。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湖滨支行;银行帐号:95588512 0204 4371 136)。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经法院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工行湖滨支行
收款账号:9558 8512 0204 4371 13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中瑞信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贺同志,0571-87393387或1896900439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883-1966/0571-87393449(中瑞信法服)
0571-87393390 (张法官)
13957123000(夏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银行咨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20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85011627(个人贷款)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85011611(公司贷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兴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路48号太和广场1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1-8607955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营业部
联系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11号2楼。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8716990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00号.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87781827(个人贷款)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87781825(公司贷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68号。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88366654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3号路口建设银行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86-571-8990905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人:车女士电话:1807274597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8106564337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联系人:章女士 电话:18668185771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13588814668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71-83518627、15968140650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805750697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1-87338090、13738091528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71-87338169、1345694532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1-86028739、13858001805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71-88135722、13588372347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