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4月9日10时至2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沛县龙东矿东侧的住房一套及厂房。所在地:江苏省沛县龙东矿东侧。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197.65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评估价: 197.65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3月21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沛县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成交后,法院将为竞买人出具裁定书。如系委托他人竞买,需提前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认可。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沛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的,实行整体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4年4月7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1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4月2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沛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沛县支行,账号:932-0000-1000-342-778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6-89652969,沛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孙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