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并经甬鄞土资拍[2010]29、30、31号核准,本公司定于2010年11月1日下午2时在宁波东方石浦商务酒店(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1118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大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秀丰村的房地产及无证建筑物,证载建筑面积约41720.36平方米,无产权证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0011.4平方米,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元,保证金600万元。
二、展示时间:2010年10月25日—26日(9时——16时)
三、竞买登记: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和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于2010年10月28日16时前汇入江东区人民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曙光支行,账号:39159001040007178)】于2010年10月28日16时前到佳和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四 、注意事项:与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等)届时请准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未登记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联系电话:0574-8770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