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3月11日 10 时至2014年3月12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console/publish.htm?spm=0.0.0.0.8wBT2Y&projectId=10221,户名: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兴华成塑业有限公司拥有的12幢房屋、2宗土地使用权和1套变电设备:
1、土地使用权:(一)土地证编号长土国用(2011)第00706537号,工业用地,使用期限2058年12月18日,登记日期2011年8月22日,土地面积为6631.5㎡。(二)土地证编号长土国用(2011)第00706493号,工业用地,使用期限2060年5月6日,登记日期2011年10月11日,土地面积为4976㎡。(三)、无土地证面积1261㎡。
2、房屋:(一)长房权证水口字第00141016号,厂房面积3519.6㎡。(二)长房权证水口字第00158188号,厂房面积1340.7㎡。(三)长房权证水口字第00158187号,办公楼1-3层总面积692.68㎡。(四)长房权证水口字第00158186号,车间房屋面积869.99㎡。(五)无房产证面积1093.6㎡。
3、电力变压器(型号:S11-M-400KVA)
起拍价:825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正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2月21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6: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于2014年3月10日14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标的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交付及交付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及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3月2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浙江长兴农村合作银行,账号:2010000146725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6127805,监督电话0572-6227552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中路12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长兴县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