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16日10时至2023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浙江和康康复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座落于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显圣路1号不动产及附属构筑物、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 [详见浙亿安联诚湖房估字(2023)第SF014房地产司法评估报告]
被执行人浙江和康康复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座落于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显圣路1号不动产及附属构筑物、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规划用途:工业用地;房屋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总建筑面积:13880.5平方米(1号仓库面积10026.92平方米,2号仓库面积3790.31平方米,3号发电机房及消防泵房、水池地下室面积63.2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8477平方米(工业用地);宗地内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面积:约80.5平方米;房屋登记日期:2022年9月23日;房屋权证号:浙(2022)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21951号,不动产单元号为330522105028GB00005F00010001、330522105028GB00005F00020001;有抵押;无租赁;已腾空。
该不动产权属人为浙江和康康复科技有限公司单独所有,权利负担信息:湖州南浔浔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9月29日办理抵押登记;债权金额2500万元;湖州南浔浔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9月30日办理抵押登记;债权金额1500万元;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为被执行人负担不动产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等。(详见附件)
评估价:41023500元,起拍价:22973160元,保证金:2290000元,增价幅度114000元(或整倍数)。
注:拍品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并以实地勘察为准。买受人参加竞拍前到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沟通对接,并经得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许可同意方可参与竞拍。联系人:王先生,13587291978。过户、限购等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参与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须符合湖州市中心城市范围的限购政策,在中心城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市人才政策规定的除外。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湖州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限购范围:中心城市范围内(含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在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三十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瑕疵披露:可能存在水电、物业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负担。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2-3015007。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3年9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一、收款单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
收款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收款账号:201 0002 6990 8770
二、收款单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南浔区支行
收款账号:120 5240 0292 0030 608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2-3015007。
举报监督电话:0572-3026177。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电话:400- 157106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上查询。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