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3年8月22日10时至2013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青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青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田县鹤城镇江滨路25号(浙江凯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房产及机器设备、变压器2台等(具体见详细清单)。该房建于2011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共计23359.2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8557.49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8557.4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2060年1月4日。
起拍价:4480万,保证金:300万,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20日15时止(法定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8月19日上午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在竞拍期间交纳保证金的人数不足二人的,视为不到有效竞买人数,拍卖无效。只有二人以上报名竞拍的,拍卖才具有效力。)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30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3年9月23日10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青田农行鹤城支行,账号:8453010400022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0578- 6825062,监督电话:0578- 6819139。
联系地址:浙江省青田县临江路塔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