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31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联合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情参见评估报告书)
位于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五里甸子村的辽宁省桓仁白水泥厂所属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沟槽和机器设备以及特许经营权和矿业权,整体拍卖,底价1703.5196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9日16时,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五里甸子村。
三、咨询竞买登记:有意向竞买者请于2013年7月29日16时前交纳参拍保证金350万元,参拍保证金必须直接汇入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指定帐户【收款户名: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账号:4252 0104 0016 63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仁满族自治县支行;汇款单请注明: 拍卖案号:(2013)本法技委字第0583号。】竞买人凭交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携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3年7月29日16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联合拍卖单位报名登记地址:
1、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5号;电话0414-7193333 2857567。
2、本溪市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1号;电话:0414-2862655。
3、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北光路96号;电话:0414-3217222 。
注:
1、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竞买手续。否则视其为放弃该权利。
2、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14-366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