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24日16:00在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61号泰华商务酒店5层会议室,公开拍卖位于唐山市滦南县中大街东段南侧,滦南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129706.90㎡,出让土地)及地上所有房屋、构筑物(27137.37㎡)。
2013年7月16日、17日在拍卖标的所在地进行预展。
即日起接受竞买咨询。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7月 22日16: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260万元,通过银行柜台交至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邢台银行桥东支行;账号:8822012090018528),以款项实际到账为准;并携有效证件(电询)及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优先购买权人未按规定办理竞买手续,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详情咨询:
金圆拍卖:0311-87891405 13503319598 叶先生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B座6层
新世纪拍卖:0311- 83862216 13784330973 陈先生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商务大厦D座9层
本公告同时刊登在2013年7月4日河北经济日报2版、唐山劳动日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