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方式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烟台开发区福州路18号内1-3号房产(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开字第108015号,建筑面积为4569.28㎡)和内4号房产(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开字第108016号,建筑面积为1203.9㎡)和位于烟台开发区A-19小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烟国用2006第1260号,面积为10000.276㎡)及无证房产(包括一幢二层起脊瓦顶楼房及一层平屋顶警卫室、无证棚、简易棚),参考价1251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应在2013年6月4日11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并于2013年6月4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该标的如所涉及到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按规定办理竞买手续的,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0535-6267937,1866385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