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15日上午10时在宁波市江南路673号创新大厦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江南东路59号1幢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9816528号,证载建筑面积:2236.39㎡,商业用房;土地证号:仑国用(2009)字第11855号,证载土地面积:858.20㎡,国有出让综合用地。】和无证建筑物约700㎡。起拍价:670万元,保证金:7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4月11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4月11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鄞州银行营业部;帐号:81011101302121114)。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4月11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4月15日上午9时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委托拍卖手续须在本公司现场办理)。
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0574-83860575 27830255(传真) 法院监督:87412261 工商监督:8790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