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乐清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2月26日10时在乐清国际大酒店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江侨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柳市镇大桥路151号的厂房及柳市镇东风工业区的厂房及厂房内的附属设施(已批准使用面积1287㎡、1994.5㎡,总计3281.5㎡),起拍价2800万元。(保证金500万)
二、标的展示:标的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乐清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乐清农行营业部,账号:270101040001850,至乐清法院开具保证金手续后,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注:①、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②、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③、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报名时间、地点:1、温州报名点:即日起至2月25日16时整止(工作时间),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404室;2、乐清报名点:2月25日10时至16时,乐清国际大酒店。
四、联系方式:0577-88826563 工商电话:62522770,法院电话:61607657
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温州华大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