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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爱洋环保科技公司名下房地产拍卖

发布: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5-1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 关注: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0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爱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工业园区内不动产(不动产证号:124021204951)
1、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承包)期限为至2056年11月27日;土地面积为25373.9平方米;
2、房屋证载建筑总面积为12285.7平方米,规划用途均为非居住,其它详见下表:

特别提示:
1、上述房地产的不动产权证号:124021204951,证载土地性质:出让,证载土地面积:25373.9平方米,证载土地用途:工业用地,证载总建筑面积:12285.7平方米,证载用途:均为非居住,原房本无法提供。
2、上述房地产含有非证载建筑物(门卫、平房、泵房),其总面积为607.84平方米。该面积仅作为评估计价依据,实际面积以实物为准。请竞买人充分考虑上述不动产存在无证建筑物等情形,是否能办理产权证,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房管部门咨询并处理,如需恢复原状则需竞买人自行处理且费用自理,与法院无涉,因此导致的不能或迟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不能及时交付等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有意竞买者须亲自实地看样,以实际看样为准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本标的的其它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3、上述房地产目前由案外人北京华天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在使用,该公司提供了一份《厂库房租赁协议》,该《厂库房租赁协议》于2021年8月31日签订,租赁期自2021年11月1日至2031年10月31日,共10年,年租金为人民币160万元。该《厂库房租赁协议》签订于上述房地产设定抵押权、法院查封之后。买受人应充分考虑案外人对拍卖标的物占有、使用的事实,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竞买成功后不能即时占有、使用标的物的后果,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4、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变卖,竞买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可能涉及的违建等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资格或者条件,同时应符合入园主体的资质要求,具体购买资格及是否符合入驻园区要求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情形,因此导致的不能或迟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不能及时交付等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回复函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登记过户时实际发生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23,740,000元,保证金为4,740,000元,增价幅度为110,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本院已委托天津安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拍时代”安排),咨询时间、预约看样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99-6550(安拍时代)。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拍组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联系电话:022-27506247)。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抵债债权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法院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可能涉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8867560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拍机构电话:400-999-6550,安拍时代
执行法官电话:022-2750673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27506572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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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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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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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12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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