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25日10时至2024年3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奈曼旗八仙筒镇通辽市立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院内的房产、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屋内机器【有证房产5套、无证房产1套】,更多详细信息请查阅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及附件评估报告。
瑕疵说明:本次拍卖不含土地和院内二层楼。
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二、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2850351.00元,起拍价:2565315.90元,保证金:4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特别说明:
1、竞买人须自行到房产、不动产、土地等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后若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负责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2、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拍卖标的物,法院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至税务机关核实该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谨慎购买;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按法律规定负担;
4、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如欠供热、物业等费用按法律规定负担,登记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负担;
5、若拍卖结束后,被执行人不配合腾房的,需法院强制执行腾房,房产交接时间会相应延长,强制腾房过程中如需强行开锁,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本院一起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辅助事务。本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一天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并组织有意者实地看样或自行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产权过户或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如物业费、水费、电费等按法律规定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4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奈曼旗人民法院执行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奈曼旗支行营业室
收款账号:6228402147949879468
开户行行号:10319971971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75-4221079、0475-422108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拍辅助单位: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4小时咨询、看样电话:15560854688(山丹)
网拍辅助单位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475-019
网拍辅助服务机构监督电话:0475-8256969
法院咨询电话:18604753552(陈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奈曼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