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依据(2022)鲁0902民初5287号民事判决书,将于2024年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泰安市创业大街69号2号楼房地产及土地 ,不动产权证号/合同号:泰房权证泰字第 267973 号,共有方式:单独所有,权利状况:房地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为1340.85平方米;无证房产为山东国华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实测成果技术报告》记载的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530.45平方米,主要为办公楼、传达室等。具体用途、层数、结构、建成年限、面积、数量等详见后附评估明细表。 以上房产及地上附着物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泰土国用( 2015)第K-0106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787.0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787.0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终止日期为2039年12月30日(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7453887.99元(人民币柒佰肆拾伍万叁仟捌佰捌拾柒元玖角玖分)
起拍价:5217722元,保证金:10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保证金交纳方式:参照淘宝网竞买帮助办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4日10时止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在拍卖期间由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公证处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
泰安市岱宗公证处拍辅中心韩主任1366548860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自行交付。
六、上述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可以从拍卖款中优先受偿,逾期买受人可向出卖人另行主张。
可能存在的拍卖成交前水、电、气、暖等其他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交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到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支行,账号:6232636000106903219,开户联行号:104463000023,联系法官:王法官,电话0538-8625172)。
2.竞买人在缴纳余款时,请将自己个人信息及竞买标的信息一并注明,方便工作人员及时查询。
3.竞买人缴纳余款后,及时告知执行人员交款情况,方便法院工作。
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东首路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拨打,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参与拍卖的具体操作步骤,房产过户具体政策请自行咨询泰安市房产、土地管理部门。保证金和拍卖尾款交付法院相关银行账户后,银行和法院有5个工作日账目交割时间,请办理相关手续前电联咨询相关款项是否到账)
咨询电话:13665488602 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公证处拍辅中心韩主任
联系法官:0538-8625172王法官
监督电话:0538-862512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报名购买、交付保证金、支付宝限额等问题)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