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29日10时至2023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泉州市泉永机械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址在永春工业区(榜头社区)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证号:永春国用(2011)第0002号、房产证号: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09536号、房产证号: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09538号】。永春国用2011第0002号:座落永春县工业园区(榜头社区),地类用途为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30593.32平方米,终止日期2059-04-14;
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09536号:房屋坐落永春县工业园区(榜头社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规划用途3#厂房,总层数1层,建筑面积11990.02平方米;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09538号:房屋坐落永春县工业园区(榜头社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规划用途综合楼,总层数4层,建筑面积为5295.49平方米;
2、泉州市泉永机械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址在探花山榜德工业区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号:永春国用(2011)第0003号、房产证号: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20011号】。永春国用2011第0003号:座落永春县工业园区(榜头社区),地类用途为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11063.99平方米,终止日期2060-12-09;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20011号:房屋坐落探花山榜德工业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规划用途工业,总层数3层,建筑面积9594.88平方米;
3、泉州市泉永机械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址在桃城镇德风社区(2#厂房)/永春县工业园区(榜头社区)/桃城镇探花山榜德工业区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号:永春国用(2011)第0004号、房产证号: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20432号、房产证号: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09537号、房产证号: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06083号、房产证号: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09535号】。永春国用2011第0004号:座落永春县工业园区(榜头社区),地类用途为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34691.69平方米,终止日期2059-04-14;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09535号:房屋坐落永春县工业园区(榜头社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规划用途1#厂房,总层数为2层,建筑面积为3574.96平方米;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09537号:房屋坐落永春县工业园区(榜头社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规划用途4#厂房,总层数4层,建筑面积6687.99平方米;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06083号:房屋坐落桃城镇德风社区居委会(2#厂房),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规划用途工业,总层数1层,建筑面积5375.67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至2059-04-14;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20432号:房屋坐落桃城镇探花山榜德工业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规划用途工业(5#厂房),总层数1层,建筑面积6087.6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至2059-04-14;
厂房附属物:本宗地上未办产权证件的建筑一并在内。拍卖标的含室内二次装修,不包括室内生产设备、家具家电等动产。(提示:以上数据来源评估报告,拍卖人对数据真实性不负责。拍卖标的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以有关职能部门的答复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评估价:78292400元,起拍价:54804680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270000元。
需披露事宜:
1、租赁情况:有人占用,由意向人自行实地勘查判断,并在竞买成交后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占用问题;
2、本次拍卖用地红线内无证房屋建筑物、附属构筑物及用地红线外有证、无证房屋建筑物、附属构筑物,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能否办理有关产权登记及进行使用,是否面临整改拆除,请自行咨询有关部门,以相关部门的回复或审批意见为准。该部分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确权及产生的情况变化,违建、扩建等情形存在被拆除的风险,与拍卖人无关,法律后果由买受人等自行承担;
3、至拍卖成交确认之后起用地红线内无证房屋建筑物及用地红线外有证、无证房屋建筑物,面临拆除或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该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并按该现状移交拍卖物,以现场确认的状态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向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本宗拍卖标的不包括厂房内的机器设备等动产,拍卖人将另行处置上述机器设备。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要求拆除、腾空上述机器设备,也不得使用或故意实施有损上述机器设备价值的行为。厂房内的机器设备等动产需待拍卖人另行处理上述机器设备后方可腾空交付给买受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拍卖房产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需五日向人民法院提交具备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法院不能出具成交裁定书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联系电话:0595-2386500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深入了解标的物现状及产权等方面问题,未看样或未进行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存在第三方使用,对于标的物是否存在租赁及租赁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租赁数量、租赁时间、面积、期限、金额及租赁支付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原所有人或现有使用者了解,对真伪进行鉴别。
七、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若存在需办理初始登记情形而产生的契税和印花税则仍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负担,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法院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对税费不清楚的可直接咨询税务部门。
竞买房屋所涉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涉及过户等相关问题,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须待法院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标的物因除权和腾空需要一定期限,拍卖人对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不作承诺,延迟移交的风险参与竞买人视为知晓且同意,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拍卖人联系。
注意事项:
1、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及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该拍卖标的尚未腾空,房屋现状以腾空之后为准。
3、标的物成交后,拍卖人只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概不负责。
5、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办理流程等,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拍卖人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如涉及到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交付时限等不作任何承诺。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的优先权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2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0100100100000626800001060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5-23865003
联系地址:永春县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永春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