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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英红大道厂房及办公楼拍卖

发布:英德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6-0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 关注:

英德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8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厂房一(产权证号:0100151424,建筑面积:3402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

2.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厂房四(产权证号:0100151422,建筑面积:6048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

3.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办公楼(产权证号:0100151423,建筑面积:3051.28平方米,房屋用途:办公);

4.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综合楼(产权证号:0100151425,建筑面积:1646.4平方米,房屋用途:办公);

5.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厂房三(产权证号:0100151426,建筑面积:6048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

6.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厂房二(产权证号:0100151421,建筑面积:3402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

7.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证号:英德国用(2012)1654,宗地面积:31152.28平方米,地类(用途):工业用地,权利性质:出让,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日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2年12月29日至2063年07月10日)。

起拍价:36437200.00元,保证金:70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763-2886612。本院不安排集中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买受人应当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15日内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由买受人向原产权人另行主张权利。拍卖成交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相关过户或立户手续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以物抵债的适用上述说明,但退款额在原抵债务价值中予以扣减。

成交标的物,负责交付。但拍卖标的内的家具、家电、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2、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咨询有关管理单位。

3、上述拍卖标的物拍卖前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了解相关瑕疵情况后谨慎参与竞买。

4、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的时间及需要完善的手续,请竞买人在作出竞买决定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手续及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法院在审查拍卖合法有效且买受人按拍卖公告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其他材料均由买受人自行完善。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6、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文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过户缴税手续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逾期有可能会产生滞纳金及过户风险,具体缴税期限由买受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本院已通知、送达相关材料给当事人、抵押权人以及到涉案房屋张贴公告,责令相关人员期限内与本院执行人员联系,但期限届满无人与本院执行人员联系。

该房产占用情况不详。

该房产经本院函询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复函如下:经核查英德市鸿鑫实业有限公司1宗土地及6套房产相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情况

位于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英德国用(2012)1654,现权利人是英德市鸿鑫实业有限公司,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工业用途,使用权面积31152.28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权并被法院查封,于2014年1月24日抵押给英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期限为2014年1月24日至2017年1月23日;于2021年2月24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文号为(2021)粤1881执恢68号;于2022年10月13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文号为(2022)粤1881执恢437 号之一;于2023年2月27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文号为(2022)粤1881执恢437号。以下六套房产均坐落于该土地上。

二、房屋产权情况

(一)位于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厂房一的房产(产权证号:0100151424),面积3402平方米,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现权利人是英德市鸿鑫实业有限公司。该房产已设置抵押权并被法院查封,于2014年01月24日抵押给英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期限为2014年01月24日至2017年01月23日;于2021年03年01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1年03年01日至2024年02月29日,查封文号为(2021)粤1881执恢68号;于2022年10月14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查封文号为(2022)粤1881执恢437号。

(二)位于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厂房二的房产(产权证号:0100151421),面积3402平方米,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现权利人市英德市鸿鑫实业有限公司。该房产已设置抵押权并被法院查封,于2014年01月24日抵押给英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期限为2014年01月24日至2017年01月23日;于2021年03年01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1年03年01日至2024年02月29日,查封文号为(2021)粤1881执恢68号;于2022年10月14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查封文号为(2022)粤1881执恢437号。

(三)位于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厂房三的房产(产权证号:0100151426),面积6048平方米,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现权利人是英德市鸿鑫实业有限公司。该房产已设置抵押权并被法院查封,于2014年01月24日抵押给英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期限为2014年01月24日至2017年01月23日;于2021年03年01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1年03年01日至2024年02月29日,查封文号为(2021)粤1881执恢68号;于2022年10月14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查封文号为(2022)粤1881执恢437号。

(四)位于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办公楼的房产(产权证号:0100151423),面积3051.28平方米,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现权利人是英德市鸿鑫实业有限公司。该房产已设置抵押权并被法院查封,于2014年01月24日抵押给英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期限为2014年01月24日至2017年01月23日;于2021年03年01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1年03年01日至2024年02月29日,查封文号为(2021)粤1881执恢68号;于2022年10月14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查封文号为(2022)粤1881执恢437号。

(五)位于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综合楼的房产(产权证号:0100151425),面积1646.4平方米,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现权利人是英德市鸿鑫实业有限公司。该房产已设置抵押权并被法院查封,于2014年01月24日抵押给英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期限为2014年01月24日至2017年01月23日;于2021年03年01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1年03年01日至2024年02月29日,查封文号为(2021)粤1881执恢68号;于2022年10月14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查封文号为(2022)粤1881执恢437号。

(六)位于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以西三隅大道以北厂房四的房产(产权证号:0100151422),面积6048平方米,并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现权利人是英德市鸿鑫实业有限公司。该房产已设置抵押权并被法院查封,于2014年01月24日抵押给英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期限为2014年01月24日至2017年01月23日;于2021年03年01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1年03年01日至2024年02月29日,查封文号为(2021)粤1881执恢68号;于2022年10月14日被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查封文号为(2022)粤1881执恢437号。

三、意见建议

根据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上述1宗土地使用权及6套房产经司法拍卖后,竞得人可凭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有关材料、《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税费票据等相关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及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上述房产存在的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6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英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英德光明路支行,账号:63797619742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于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过户)、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次拍卖收取相关拍辅费用,收费标准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计费:

1.拍卖、变卖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不超过50元;

2.拍卖、变卖金额1万元至50万元的,按照0.8%计费;

3.拍卖、变卖金额50万元至500万元,按照0.4%计费;

4.拍卖、变卖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照0.1%计费;

5. 拍卖、变卖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0.02%计费;

6.单个标的收费不超过5万元,单宗案件不超过10万元;

已经委托网拍辅助机构拍卖,并已完成挂网流程,因当事人达成和解或以物抵债撤回拍卖的,可以减半收取网拍辅助工作费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63-228764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63-2886612、0763-266680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英德市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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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厂房,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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