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3月31日10时至2023年4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工业区化工路127号3#-7#楼整座及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0501125号】及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工业区化工路127号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榕国用(2003)第00452800219号】。
拍卖起拍价:6875.21万元,保证金:688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需披露事宜:
1.该标的物现已出租及转租,提醒意向竞买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判断处理。
2.关于该宗拍卖标的物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情况,买受人应自行向税务、国土等有关政府部门查询,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竞买人已知悉是否有拖欠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物的产权过户手续,因产权过户产生税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
3.上述被拍卖房地产情况较为复杂,可能存在超建、违建的建筑物,拍卖标的物的部分地上建筑物未办理所有权证,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到政府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并自行承担不能办理所有权证产生的风险,若因违建、超建建筑物被依法强制拆除,由买受人另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请竞买人务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4.该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以评估报告评估范围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的确认,责任自负。
5. 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对于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法院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接收咨询,咨询电话: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19890578868。该联系人提供的相关信息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须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对本标的现状进行核对查实,否则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该拍卖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涉及原权利人应付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在过户裁定书送达后一个月内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本院不予受理。存在的其他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项目及标准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因买受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的责任和损失。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如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171201812000020180266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9890578868(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