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11年6月9日(星期四)10:00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泉州市福山塑料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的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籍)第31060014、31080116、31060160号,出让用地面积29924㎡;《房屋所有权证》南建房权证房管处字第01050749、01051655号,建筑面积8757.43㎡。
二、标的简介:该拍卖标的分为5部分开具成交确认书(每份成交确认书开具的拍卖标的成交金额,用该份成交确认书所列拍卖标的的评估价占本次拍卖标的总评估价的比例,乘以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逐份成交确认书分别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过户手续,支付并承担办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应补地价)和多次交易契税及所有欠费。建筑及土地面积以评估报告为准。如果实物与书面描述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评估费约18800元由买受人承担(由评估机构提供的发票为准)。部分厂房出租(租期:2007年6月12日至2015年5月12日)。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三、展示时间:2011年6月2日至3日。
四、竞买登记:欲参加竞买者请于6月8日17:3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天友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换取竞买入场劵,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缴入账户: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30006671308091001,开户行:中行泉州丰泽支行,索取有关资料。
五、注意事项:拍卖标的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经通知不到场的,不影响拍卖。
联系电话:22507621 22507622
联系地址:泉州津淮街(第九中学对面)五洲苑A幢401、4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