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3日10时至2023年4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乳山市海阳所镇北纬六路2号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18110000.00元,保证金:20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0631-6870672 张警官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法院不组织看样,由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和所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在网络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乳山市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乳山支行营业部;收款账号:6232636000105894146】,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3)鲁1083执244号案件拍卖款,并在付清余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乳山市人民法院(地址:乳山市胜利街4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协助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拍成功后,逾期未缴纳余款的视为悔拍,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631-687067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拍卖流程咨询电话(山东司辅):19853163251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乳山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