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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呼兰区铁路东房地产及设备转让

发布:黑龙江产权交易所 拍卖时间:06-02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次 编辑:滕群 关注:

一、公告类别:资产转让
二、转让方:哈尔滨特殊钢厂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铁路东房屋、土地及机器设备。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388325平方米(以土地部门实测为准),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呼国用(2011)第0806号;房屋、构筑物69处,参考建筑面积约为48207.96平方米(以房产部门实测为准),上述房屋均无房屋所有权证;机器设备656台(套)。
四、转让行为批准:
此次资产转让已经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批准。
五、评估报告备案及评估报告结果:
哈尔滨隆汇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标的房屋、构筑物、设备进行评估,评估值为5294.17万元人民币,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1月30日,评估报告为哈隆评报字[2010]第78号,该评估报告经哈尔滨市呼兰区国资办备案。哈尔滨国源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已对标的土地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2月22日,评估报告为(哈)国源[2010](估)呼字第039号,该评估报告经哈尔滨市呼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备案。
六、标的转让底价:12439.35万元。
七、公告期限:2011年5月5日8:30——2011年6月2日15:00
八、对受让方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2、受让方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须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资产总额在150亿元以上,销售总额在150亿元以上。
3、标的所在地政府已将转让标的现厂址规划为大型仓储物流基
地,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应以经营大型仓储物流为主,第一期年内投资1亿元以上,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地点必须在哈尔滨市呼兰区。
4、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的同时,需交纳保证金4000万元。
九、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递交《企业部分产权受让申请书》;
2、《产权受让委托协议》;
3、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受让方的近期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6、受让方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需提供向国资监管机构的请示及其批复;
7、公司制企业需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查档的公司章程;
8、公司制企业需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受让的决议;
9、其他相关材料。
十、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
2、此次转让标的中厂房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转让标的现正在出租,租期到2025年,受让方受让成功后须履行租赁协议,转让协议签订后租金由受让方收取。
4、转让标的不存在欠缴水、电、煤气、供暖等各项费用,转让协议签订前如有欠费由转让方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所缴纳的受让申请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剩余价款支付由交易双方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如受让不成功,受让申请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6、意向受让方须认真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欠费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如未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企业部分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未在公告截止日2011年6月2日15时前存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或未提交《企业部分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该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受让资格。
8、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将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转让。
9、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暂停公告。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转让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4617578 或8464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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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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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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